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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平安吴忠”建设
2018-05-07    来源:吴忠市检察院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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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7
  近年来,吴忠市检察院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使命,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延伸检察监督触角,在检察环节精细疏导、精准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积极助力“平安吴忠”建设。

  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全力促进平安吴忠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检察职能,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2017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731人,提起公诉1597人。起诉故意杀人、“两抢一盗”、强奸等犯罪310人,涉毒犯罪187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机制,对初犯、偶犯、过失犯等依法决定不批捕204人,不起诉228人,努力减少社会对抗,增加社会和谐因素。稳步推进律师参与矛盾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引导群众依法信访,妥善处理来信来访345件次。坚持人文司法,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7件,发放救助资金66.8万元。成功办理全区首例刑事申诉案再审抗诉获法院改判无罪案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市检察院、盐池县检察院荣获“全国文明接待室”,同心县检察院连续两届蝉联“全国文明示范窗口”。同时,全面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建立全区首个“未成年人爱心观护站”,加强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成立“法治进校园”巡讲团,在全市中、小学巡讲215场次,9万余名师生受到法治教育。结合办案,就食品药品、扶贫资金监管等向相关部门提出对策建议,促进社会治理创新。

  依法履行检察职能  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和执法方式,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坚决惩治金融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传销、非法经营、虚假破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密切关注电信网络等新型违法犯罪,2017年共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嫌疑人 29件40人。针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高发态势,向市委、政府呈报《关于吴忠市涉众型经济犯罪的调研报告》,得到主要领导肯定,并在工作中推广和运用。严厉惩治商业贿赂犯罪,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贿赂犯罪案件16件。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提起公诉92人,促进环境资源保护,守护绿水青山,推动美丽吴忠建设。扎实开展“黄河预防工程”专项活动,对全市9个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同步预防。与华能宁夏大坝电厂、中铁建十六局等企业会签了检企共建协议,增强预防工作实效。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设立“检察官监督办公室”,加大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共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罪案件线索83人,公安机关立案29人,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积极开展民事督促起诉,发出检察建议108件,协助有关单位收回国有资产5951万元,有效防范了国有资产流失,促进了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不断强化法律监督  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始终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重要使命,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着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2017年共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案件36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案件44件;纠正漏捕22人、漏诉30人,纠正遗漏犯罪事实、罪名14起,追诉16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0件,有效纠正了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二审程序提出抗诉11件,市检察院支持抗诉9件。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向自治区检察院提请抗诉8件,有效纠正了定罪不当、量刑失衡等问题。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开展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专项检察,监督交付执行罪犯4人;推进社区矫正监督,纠正脱管漏管5人,监督收监执行6人;依法监督纠正减刑不当案件4件,刑期计算错误5人;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办案机关变更强制措施39人,维护了在押人员合法权益。1件案件被评为“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坚持有错必纠,成功办理全区首例刑事申诉抗诉案件,法院再审后改判无罪,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深入开展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创建达标工作,市检察院、盐池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分别荣获全区驻看守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第一名、第三名,市检察院驻狱检察室荣获全区驻监狱检察室规范化建设第二名。加强民事行政监督,认真开展“基层民行检察推进年”专项活动,对全市两级法院2015-2016年度民事行政审判案件、执行案件进行的专项检查,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235件,不支持当事人监督申请35件,提请抗诉7件,法院已改判3件;对法院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28件,法院采纳125件。创新监督方式,在全市基层法院设立“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公室”,增强了监督实效。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争取市委、政府支持,向全市各单位部门转发了《吴忠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促进公益诉讼工作稳步开展。加强与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为重点开展工作,共办理涉及环境污染、非法占用土地等公益诉讼案件6件,公益诉讼工作实现良好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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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吴忠市检察院